
公告日期:2023-04-26
关于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88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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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
关于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88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经
海能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 0211034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 持续经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海经海能公司收入大幅下滑、拖欠工资、大额债务已逾期。以上事项表明海经海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海经海能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但由于部分措施尚未实施,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其措施是否存在重大障碍,海经海能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预计负债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或有事项 1、重大诉讼所述,截止审计报告日,海经海能公司涉及多项诉讼,包括已判决诉讼但海经海能公司未按判决执行和 1 件尚未判决的案件。我们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但管理层认为正在和债权方沟通偿还方式、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的金额,暂未能全部形成书面文件,最终偿债义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可靠估计。因此,我们未对诉讼事项及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做出调整,也未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三) 投资收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八、(二)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海经海能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2 日与杰菲尔(烟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经海能公司无法取得海经(烟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经工程公司”)2022 年期初至处置日期间的财务数据,且海经海能公司现任董监高多次采取措施也未取得。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仍未取得财务数据。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海经海能公司在该股权转让中可能形成的损益。。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 如果运用
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与持续经营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 1324 号准则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上述预计负债、投资收益事项对海经海能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海经海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我们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
定该事项对海经海能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度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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