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1597 证券简称:海经海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25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青岛海经海洋
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2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事实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获这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
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终止挂牌。公司恢复
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经能”。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4-005
(一)公司联系人:张佩佩
联系电话:18561819481
邮箱:newnew_qd@126.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20 号海信创智谷 A 座 1203 房间
(二)券商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18513660542
邮箱:wanghong01@zts.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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