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1601 证券简称:中技克美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中技克美谐波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技克美谐波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年末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等监管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公告编号:2026-006
况的专项说明》议案并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的编制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并进行了审慎核查。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平性原则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进行了审慎核查,该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系为日后实现投资者回报奠定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6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中技克美谐波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益建、蒋旻
202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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