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1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71602 证券简称:宏基环保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 月 22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志红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1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追认公司以动产抵押融资借款》议案
1.议案内容:
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 月与天水
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次借款公司采用抵押其砖瓦用粘土采矿许可证、厂区新线设备一套(窑车、摆渡车、双极真空挤出机等)、魏建军的康庄东路二马
路西侧 255.65 平米住宅及大像山镇像山西路西关岸门外 41 号 248.18 平米住宅
作为该笔基金投资的保障措施,且需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和质押手续,待后期刘凯强名下天水凯德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银行解除股权质押后,再抵押投资方置换魏建军的康庄东路二马路西侧 255.65 平米住宅和大像山像山西路西关岸门外 41 号 248.18 平方米住宅。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天水凯德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刘凯强,刘凯强系公司董事刘志红、谢红艳之子、刘柏怡之弟、刘鹏凯之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追认公司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可转股债权”形式融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收到可转债投资款项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率 8%/年,直拨付投资款之日起开始计息,每三个月付息一次。本次所借资金用途如下: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协议涉及到关联方刘凯强担保事项。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天水凯德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刘凯强,刘凯强系公司董事刘志红、谢红艳之子、刘柏怡之弟、刘鹏凯之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0-001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抵押合同》
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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