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1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71607 证券简称:海易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2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厦门海事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该诉讼将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上午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中欧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志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8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自 2021 年起,原、被告双方长期开展业务合作,每次以签订《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方式,由被告委托原告组织船舶提供运输服务,船舶资料、货名、重量、起运港、到达港、运费及结算方式等均在具体航次合同内约定。
2024 年 4 月至 7 月期间,原、被告双方共签订《航次租船运输合同》24 份,
原告均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运输服务经双方结算确认,被告应付金额合计27,222,751.16 元,但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截至目前,被告尚欠21469114.6 元未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运费 21,469,114.6 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应付未付运费为基数,自每笔款项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12%计算);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暂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公司正在依法积极处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4-058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厦门海事法院传票》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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