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1607 证券简称:海易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宁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3 月 7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公告编号:2025-008
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乌海海易通银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海易通”)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长江绿动易通(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出售充电站资产。公司为本次出售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30,000,000 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宁先生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其他要素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志宁、崔寅、鲍海雄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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