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2 19:23:21 股吧网页版
百时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871613 证券简称:百时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武汉百时尚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珏

6.会议列席人员:芦葵、陈莉、吴萍菊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精益眼镜所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及八家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 527,664.00 元收购精益眼镜持有的眼镜板块部分设备,公司以
1,160,965.00 元收购武汉精益中心书城眼镜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武汉精益中心书城眼镜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精益眼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钟少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购买精益眼镜所持有的眼镜板块部分设备及八家公司股权事项,公司拟与精益眼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固定资产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钟少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精益眼镜所持有眼镜板块部分设备及八家公司股权涉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就
精益眼镜所持有的眼镜板块部分设备及八家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钟少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精益眼镜所持有眼镜板块部分设备及八家公司股权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就精益眼镜所持
有的眼镜板块部分设备及八家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其评估结果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钟少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能够独立开展评估工作。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评估人员对资产组进行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评定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购买标的设备及股权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钟少斌回避表决。
4.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