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2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71614 证券简称:品杰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嘉兴市品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2665171402X
承诺主体名称 胡杨杰、唐兆凤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
以回购申请人与承诺主体签署的协议为准,为本次回购股份
承诺履行期限
的完成期限
以回购申请人与承诺主体签署的协议为准,为本次回购股份
承诺结束日期
的完成期限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16
承诺主体:胡杨杰、唐兆凤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胡杨杰、唐兆凤就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中的异议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承诺如下:
1、回购相对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审议本次终止股票挂牌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股东大会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股东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该等行为的后果已经消除的除外;(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当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回购相对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回购股份的书面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履行期限届满后,胡杨杰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胡杨杰、唐兆凤按不低于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回购数量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相对人持股数量。
4、回购相对人与胡杨杰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因挂牌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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