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广东健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健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东峰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健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
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广东健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启用,同时原《公司章程》废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东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提名徐东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贾莉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提名贾莉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西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提名吴西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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