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871619 证券简称:益昌电气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益昌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0 年5 月 15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益昌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天津益昌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益昌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anjin Yichang Electrical Equipment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开发区双江道 2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994,627 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2013 年 7 月 11 日至 2043 年 7 月 10 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气设备、五金制品、绝缘子、防护罩、铁路及列车检查检测设备、输电系统检查监测设备、电车道检查设备、铁路检修设备、工矿设备制造、销售;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轨道交通供电系统技术咨询及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配件、轴承、紧固件、施工工具销售;机械加工设备租赁;金属制品加工、焊接及销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没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以原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不高于评估
值且不高于审计值的净资产折股。折股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33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注册资本为 3300 万元,其余净资产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与其在原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本总额。各发起人及其所认购的股份数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 出资比例
序号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或名称 (股) (%)
1 李维婉 净资产折股 31,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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