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1621 证券简称: 金誉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其中,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与对应汉字书写的转化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程。 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票的形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5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9,983,761 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 为 259,983,761 股,公司的股份均
通股,同股同权,无其他种类股。 为普通股,同股同权,无其他种类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提供任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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