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2
公告编号:2018-036
证券代码:871622 证券简称:长江绿色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基本情况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特拟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申请贷款2200万元,其中:1200万元的主要担保方式为本公司法人代表陈绪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陈绪强及本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期限12个月。1000万元的主要担保方式为本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开立的金额1000万元、期限1年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本公司与武汉长江科技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万科高尔夫熙岸项目合同、与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万科鲩子湖项目合同已产生及未来将要产生的应收账款全部质押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为本公司在该行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贷款事宜以本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签订
公告编号:2018-036
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2018年6月21日,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4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因此本次关联担保无须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三、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是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需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企业信誉,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是合理及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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