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09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71622 证券简称:长江绿色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4月 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公司定于 2018年4月 19 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28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 4月 13 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8年 4月8日,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绪强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28,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5%)以书面形式向
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
案函》,提请将《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议案内容如下:
2017年6月20日,公司与武汉范尔园林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
公告编号:2018-016
下简称“范尔园林”)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进行苗木采购、种植分包。分包期限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25日止。合同金额:3,443,990.22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陈绪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8,720,000 股。持股比例47.05%,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议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大会的其他事
项不变。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
函》;
(二)《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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