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02
证券代码:871622 证券简称:长江绿色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陈绪强、陈沁、薛伟、刘立文、杨国会共5人,公
司监事张泽安、张丁源、陈沫共3人出席,财务总监桂飞作为公司高
管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陈沁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
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8修订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机构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28楼),邮编:43005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28楼会议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28
楼会议室
联系人:陈沁
电话:027-83902622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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