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7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71622 证券简称:长江绿色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陈绪强持有公司股份3,486,576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7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3,486,576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9年3月6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股东陈绪强持有的公司股份3,486,576股于2019年3月6日被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依据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鄂0112执保41号文书、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鄂0112执保74号、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2民初533号、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2民初534号。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陈绪强已
公告编号:2019-022
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以期妥善解决本次纠纷,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情况。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陈绪强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955,000、35.97%
股份限售情况:21,750,000、35.64%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486,576、5.71%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和司法冻结明细表》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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