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71624 证券简称:新励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新励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新励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励成”或“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为充分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公司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励成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励成在线”)1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励成在线 100%的股份。
新励成在线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计价货币:人民币,下同),公司持股比例为 90%,张海霞持股比例为 5%,李玉超持股比例为 5%,公司拟收购上述二人全部持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公告编号:2021-010
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期末资产总额为 107,116,784.34
元, 净资产为 23,484,331.52 元。本次购买资产不存在导致公众公司失去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情形,故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本次收购资产成交金额为 0 元,故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 12 个月内出售或购买相关资产累计成交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购买资产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交易金额为 0 元,公司最近 12 个月同一事
项累计交易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上述交易事项须经董事长审批并披露。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海霞
公告编号:2021-010
住所:广州天河区
2、自然人
姓名:李玉超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广州新励成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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