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9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71628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关联交
公告编号:2020—012
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
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租赁、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商品销售。
在前述期间,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及住宿场所,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商品销售的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公司目前已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公告编号:2020—012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祖滨、厉洋、谢力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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