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871628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 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 东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高与证券监管机 东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高与证券监管机 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 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 信息沟通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信息沟通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
生的纠纷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
调解。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其他情形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诉讼。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权性质的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第五十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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