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5
公告编号:2020-039
证券代码:871628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公司已就募投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
公告编号:2020-039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议案,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
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我们认为,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39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祖滨、厉洋、谢力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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