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8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71629 证券简称:客家园林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客家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客家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收到
杨思忠、洪国立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声明各方在公司一致行动
关系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解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思忠、洪国立二人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双方协议,作为公司股东,就公司股东大会和双方在公司担任董事或向公司委派董事时,表决同意的事项,须经双方事先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由双方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根据一致意见进行投票表决。经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除关联事项需要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外,双方保证其在行使各自的股东权利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议案、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均采取一致行动。
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何议案,如任何一方与另一方的意见不同,则应尽量协商一致,并应尽最大努力争取通过协商作出一致行动决定。对于非由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提出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开前双方应当就该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议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应按照表决意见进行投票。
公告编号:2021-011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杨思忠、洪国立均遵守了一致行动人的约定与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的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杨思忠与洪国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决
定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两位股东不再依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双方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或者依据双方另行签订的文件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双方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1 杨思忠 5,100,000 25.5% 董事长
2 洪国立 5,100,000 25.5% 董事、总经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本次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关于广东客家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广东客家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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