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现对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会换届的提名、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会换届的提名、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 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 2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中有 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4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昊光
崔丽
吕飞
2025年 9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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