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现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选举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长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经理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副经理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选举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委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审计委员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告编号:2025-062
许昊光
崔丽
吕飞
2025年 9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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