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100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拟投入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调整情况
(一) 调整前
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数额
年产 20000 立方米 SCR 脱硝催化剂生产装
1 置及年处理量 10000吨废旧催化剂综合回 20,000 13,620
收利用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700 5,700
合计 25,700 19,32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如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与计划有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
公告编号:2025-100
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投入顺序分别为“年产 20000立方米 SCR脱硝催化剂生产装置及年处理量 10000 吨废旧催化剂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则剩余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 调整后
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额 数额
1 年产量 5000 立方 CO氧化催化剂生产装备 15,368.58 12,294.86
建设项目
2 SCR 脱硝催化剂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933.90 2,347.1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98.22 6,358.93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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