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102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华电光大(宜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与枝江市顾家店镇人民政府签订《枝江市招商引资项目协议书》,公司拟计划在枝江投资建设年产 5000 立方一氧化碳氧化催化剂项目,拟计划投资 1.54 亿元。枝江市顾家店镇人民政府提供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项目用地。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具体金额以最终项目投资额为准。
上述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单独持有 20%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北
京中基普惠环保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书面提交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光
大(宜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提请在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 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 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102
合同相对方: 枝江市顾家店镇人民政府
注册地址:枝江市顾家店镇商贸路 6 号
机构类型:党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583760663923X
(二) 应说明的情况
合同相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布局,对公司经营业绩、市场拓展、销售前景均可产生积极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上述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履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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