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2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贾文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光大(宜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授信贷款,总额度 6,300 万元(含),期限 5 年(具体授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该授信贷款由宜昌子公司华电光大环保催化剂再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抵押(包含土地、厂房、机械设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贾文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关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第七款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贾文涛为该议案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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