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审计报告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00Z035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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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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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审字[2026]100Z0357 号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光大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华电光大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华电光
大公司,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7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及“附注五、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
华电光大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 40,461.78 万元,主要为催化剂
销售收入。由于收入金额重大且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其运行的 有效性;
(2)了解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通过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的相关条款,评价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的运用;
(3)对收入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收入的波动情况及合理性;
(4)实施细节测试,采用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销售合同、物流合同、验收单、发票及销售回款等,以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5)实施截止测试程序,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收入确认的支持性证据(验收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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