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刘德运,作为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与表
决,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5 次股东大会,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事前意见,认真履行职责。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缺席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
事会会 表决情况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议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8 8 0 0 全部同意 5 5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是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本人工作认真负责、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主要财务信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审计委员 委托出席审计委 缺席审计委员
表决情况
名称 会会议次数 员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0 0 全部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缺席会议次数 表决情况
独 立 董 事
5 0 0 全部同意
专门会议
(二)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2024 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2024 年度,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 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4 年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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