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廖兴烈、刘德运、张美贤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经理对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写了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要求,并结合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编制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 2024 年度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公告编号:2025-014)、《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贤)》(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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