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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8:14:42 股吧网页版
中能北方: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1635 证券简称:中能北方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中能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中能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推进供热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布局,深化行业认知、落地数字化场景应用,拟以 38 万元的价格受让北京天溪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溪泉”)持有的北京泰利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丰瑞”)1%的股权。后续将以该公司为基地,搭建供热数字化培训及实训中心,夯实行业人才根基。天溪泉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泰利丰瑞 1%的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2,538,634.41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额为 12,145,701.94 元。公司最 12 个月
内存在发生连续购买或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泰利丰瑞出具的财务报表,截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泰利丰瑞的资产
总额为 45,313,637.15 元,净资产总额为 13,047,680.08 元,本次资产交易金额为380,000.00 元。购买泰利丰瑞 1%股权后,累计计算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12.76%,占期末资产净额比例 50.08%。
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北京中能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能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要北京泰利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天溪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5 号及 5 号院 4 号楼 5 层 3 单元 616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5 号及 5 号院 4 号楼 5 层 3 单元 616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
业管理;技术咨询、开发、转让、服务;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
销策划;影视策划;公关策划;商标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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