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官网7月23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高翔通航,证券代码:871636)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前被出具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指出,2025年4月,高翔通航对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2022年度净利润由-850.88万元调整为-1351.92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由-865.66万元调整为-1171.62万元。公司前期披露的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
高翔通航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高昂作为高翔通航董事长,张美海作为公司总经理,冯亮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高翔通航及高昂、张美海、冯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资料显示,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除了商业运行以外同时具有直升机私、商驾驶员执照、飞机教员执照培训资质的通用航空公司。公司于2017年6月成功在“新三板”挂牌。
今年4月,高翔通航公告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96.24万元,未弥补亏损1896.24万元,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2639.9万元的三分之一。
高翔通航解释称,公司自2020年开始战略转型,原来作为营收核心业务的农林业病虫害防治板块开始逐步收缩,开始打造国家应急救援管理板块、飞行员培训板块、低空经济板块、大型航空器配套服务板块。
高翔通航透露,应急救援管理板块中,公司配备了重型直升机队,业务稳步拓展,已连续多年参与省级应急厅服务采购,但受到地方采购价格差异以及融资成本等影响,该板块盈利能力没有得到爆发式的增长;飞行员培训板块受到国内培训大形势的影响,一直没能形成规模化,完成了几批学员的培训,但教员薪资以及教培飞机等固定支出较高,没能实现应有的盈利目标;近年国家倡导低空经济发展,公司遵循政策导向,发挥通航全牌照业务运营能力,开始布局低空旅游、物流运输等业务,该业务属于刚刚起步,盈利能力尚未完全体现。综上所述,过去几年时间内造成未弥补亏损累积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