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龙: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补发说明及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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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12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71638 证券简称:新天龙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之补发说明及致歉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在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疏忽,导致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及时披露《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现公司予以补充披露,详见2019年6月1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补发)》(公告编号:2019-024)。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公告编号:2019-026
对上述失误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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