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1640 证券简称:德凯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重庆德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说明的。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40 德凯股份 2020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如有)。
(七) 会议地点
重庆德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具体年报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9-016 和 2019-017)。
(二)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涂德军代表董事会汇报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
实现净利润为 10,306,898.17 元人民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未分配利润总计 12,519,036.34 元人民币。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环”)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继续聘请众环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
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拟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八)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治理规则》、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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