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1641 证券简称:嘉美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海南自贸区嘉美利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东莞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东莞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海南自贸区嘉美利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收到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寄送的《东莞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海南自贸区嘉美利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东莞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东莞证券已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根据公司与东莞证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五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用。
东莞证券已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2025 年 9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对公司进行了催告,并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性公告。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公司仍未支付欠付的督导费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定,东莞证券决定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如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 险。
若公司对东莞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异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4
东莞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司与东莞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东莞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东莞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海南自贸区嘉美利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海南自贸区嘉美利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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