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祥生科技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 33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0,000 元。
2022 年 1 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
出具了《关于对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4 号)。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
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 02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就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原主办券商(财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
账 号:1542400104004945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于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220,000.00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增加项 1,306.25
其中:利息收入 1,306.25
三、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11,221,306.25
1、支付采购材料款 11,221,069.47
2、手续费 236.78
四、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
注: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注销手续。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形。
五、 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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