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1644 证券简称:精典汽车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知,公司监事张昕萦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执行法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4)川 0105 执 6005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公司监事张昕萦所担任监事的“成都瑞新创世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与“成都嘉善商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成都瑞新创世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
定,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对成都瑞新创世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及其公司多名主要负
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张昕萦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公告编号:2024-029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监事张昕萦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属其个人行为,并未对公司声誉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将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案号:(2024)川 0105 执 6005 号
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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