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1645 证券简称:贵州捷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即对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产生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程序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
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的议题应经监事会主席审核并签发,会议通知按以下形
式送达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一)监事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二)临时监事会议召开二日前以日前以专人送出、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书面同意的,可豁免提前通知义务
第六条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七条 监事会应该准备会议签到簿和会议材料签收表,出席会议的监事应
该签字确认。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为原则。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主席(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监事可以表达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原因;
(三)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
(四)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受托监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不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
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被邀请参加监事会议人员应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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