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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4 15:52:42 股吧网页版
米兔网络: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1651 证券简称:米兔网络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米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将章程中“半数以上” 全部修订为“过半数”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

公告编号:2025-030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司提出提案。 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东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中应当包含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 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提案。 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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