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1653 证券简称:德融嘉信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德融嘉信信用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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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德融嘉信信用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预防对外
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
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包括投资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联营、合营、参股、股权收购、资产转让、投资增减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
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及本制度的规定行使部分投资的决策
权力。除此之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八条 由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
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董事会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负责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同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评估。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有关对外投资方面的各种规定并确保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使一切对外投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项目实施的人、
财、物进行计划、组织,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
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事项作出修订。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管
理,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
第十二条 财务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公司进行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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