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871655 证券简称:知行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和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严谨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
(二)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全面、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诚信自律原则:严禁信息误导和欺诈行为,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四)量入为出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保密原则: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
(六)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七)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八)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九)诚实守信原则;
(十)高效低耗原则;
(十一)互动沟通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建立一个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提高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四)政府监管部门;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一)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及其他;
(四)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八)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九)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现场参观;
(十一)路演;
(十二)其他方式。
第八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