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7 19:59:19 股吧网页版
水石设计: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1658 证券简称:水石设计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水石建 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
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 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
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
的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的资产运用活动,包括资产运用的筹划、
资产投资、日常运营有关的如下交易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四)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 赠与或受赠资产;

(七)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 签订许可协议;

(十)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三) 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控制投资风险;

(四) 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
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第十条 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
和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为公司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及后续管理部
门;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和协助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进行审计,以及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
目进行效益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租赁、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财务部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