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证券代码:871662 证券简称:中山教育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新中山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9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新疆新中山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7)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长向大会报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监事会主席向大会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拟定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2019年经营目标,制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综合考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审字[2019]0049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审议《关于<选举李萍、董云婷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监事任免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5月9日上午9点至10点
(三) 登记地点:新疆新中山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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