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1664 证券简称:华旭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否决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所涉及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26-012
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否决议案原因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充分讨论并认真审议,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实际资金情况等综合因素的考虑,认为议案(九)的利润分配方案更合适,故出席股东否决了上述议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会否决议案的情况,是出席会议股东基于慎重考虑并根据未来发展需要和实际资金情况作出了修改方案,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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