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1668 证券简称:先捷电子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先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 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收购的本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注销。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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