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71670 证券简称:埃森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埃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二、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实质内容不变,仅条款序号变动或个别文字的修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指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无锡兰桂联芳医疗科技 公司是由无锡兰桂联芳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而成:在江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而成: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560333890T。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表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助。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行 的其他方式。
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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