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08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二期辅导备案材料
辅导机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
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目录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二、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期)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按照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财通证券结合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骐信息”、“发行人”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财通证券与巨骐信息于2021年4月13日签订《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于2021年4月15日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2021年4月19日对巨骐信息辅导备案材料进行网络公示,本次辅导期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财通证券与巨骐信息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财通证券派出戴中伟、顾磊、吕德利、苏甲骢、戴炜、吴婉玲、王彦青、汤娜威等8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戴中伟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阶段
辅导期间,汤娜威因个人原因,退出辅导小组。除此以外,其他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的企业的辅导工作。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辅导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财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培训讲座、组织辅导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和证券知识考试、咨询与答疑等多种方式对发行人的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本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现场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拟募集资金的投资意向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规范和完善上述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2、中介机构协调会和专题会议
本辅导期间,针对巨骐信息存在的问题,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会计师、律师,采用中介机构协调会以及专题会议的方式,对公司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督促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及解决存在的问题。
3、咨询与答疑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