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骐信息”或“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
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签订《持续督导
协议书》及《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聘请方正承销保荐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2019 年 6 月 1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该函出具之日起,上述协议生效,由方正承销保荐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在方正承销保荐担任巨骐信息主办券商期间,巨骐信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巨骐信息虽存在更正公告的情况,但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巨骐信息均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骐信息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积极配合方正承销保荐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方正承销保荐整改意见,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巨骐信息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方正承销保荐在担任巨骐信息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巨骐信息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督导和协助巨骐信息
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巨骐信息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巨骐信息的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方正承销保荐与巨骐信息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向巨骐信息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
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生效。巨骐信息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巨骐信息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方正承销保荐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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