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8
证券代码:871671 证券简称:巨骐信息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0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做出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04)。
(二)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三)审议《关于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
书的议案》
本次公司拟向 19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不超过 2,912,000 股(含 2,912,000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192,000 元(含 10,192,000 元)。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体在册股东均自愿放弃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决议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0-006)。
(四)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裘明松、孟庆铭、倪森森、倪钢森、练良玉、蒋枫、冯晓东、王征、吕健军、周杰、徐惠燕、唐吉波(共计 12 名)为公司核心员工。该议案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情况将发生变更,需要根据定向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七)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08)。
(八)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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