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6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71671 证券简称:巨骐信息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情况
为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裘明松、孟庆铭、倪森森、倪钢森、练良玉、蒋枫、冯晓东、王征、吕健军、周杰、徐惠燕、唐吉波(共计 12 名)为公司核心员工。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
心员工的议案》。
(二)2020 年 2 月 28 至 2020 年 3 月 9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
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提议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三)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认定上述 12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四)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提名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认定上述 12 名员工为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0,077,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告编号:2020-014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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