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4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1671 证券简称:巨骐信息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巨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在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杭州市富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公司以最高应价竞得富政工出【2020】47 号土地使用权,(受让土地面积 24629 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 年),应价总额为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玖万元(小写:2199 万元),用于新建生产研发基地。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为:“(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为 139,126,838.81 元,净资产 105,378,647.57 元。此次公司拟购买地块的土地竞拍最终价为 21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15.81%和20.87%。且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告编号:2021-002
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故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一)公司与非关联方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审批权限: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5%以下;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5%以下,或不超过 750 万的;本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由董事长审批通过。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住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路 1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富政工出【2020】47 号土地
公告编号:2021-002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开发区银湖新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 通过“招挂”方式取得,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 2199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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