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2
公告编号:2024-119
证券代码:871672 证券简称:新亚胜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2 亿元(其中含敞口额度 7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公司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 108 号的自有房产(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0143736 号和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0143683 号)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 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49,999,9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公司独立董事张强、沈辉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告编号:2024-119
上述议案均已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办理额度范围内的每笔融资业务以及与融资相关的担保业务。
三、申请授信和房产抵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房产抵押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公司业务的加速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
2、长沙银行授信额度合同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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